日前,兵团医疗保障局、兵团财政局、新疆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2023年兵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成年居民430元,学生儿童33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640元。兵团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与个人缴费均新增30元。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及时拨付财政补助资金,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税务部门要加强个人缴费责任的宣传落实,做好居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积极推进“参保一件事”一次办和“出生一件事”联办,提供多渠道便民参保缴费服务;各师市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分类参保资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助尽助、应保尽保。同时,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学生、儿童和新生儿等重点人群参保工作,深度挖掘扩面潜力,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