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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兵团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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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兵团党委、兵团的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兵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引导、服务、监督以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功能效应,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做好兵团各级政务网站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专栏内容保障,推进利企惠民政策措施精准推送、分类公开,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持续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执法监管行为,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兵团机关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开设“减税降费”专栏,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强对内对外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优惠政策,帮助基层有关部门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政策,确保政策措施应知尽知、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兵团财政局牵头,兵团机关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投资力度、建设进度、项目成果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并及时做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助力扩大有效投资。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兵团发展改革委牵头,兵团机关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兵团机关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他们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对基层执行机关开展政策培训,使各项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职工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继续将各级出台的有关乡村振兴、公共卫生、医疗社保、升学培训、土地征收、环境保护等职工群众高度关注的政策措施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从公开的角度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公平、诚信和温度,最大限度保障民生福祉。(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乡村振兴局、医疗保障局、教育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以有力有效的信息公开,助力监督管理的强化和服务水平的提升。加强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指导监督,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

三、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七)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2022年底前兵团及本级部门率先在兵团政务门户网站的政务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各师市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逐步建立兵团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兵团办公厅、司法局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各项制度规定,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政策解读质效。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创新解读方式,注重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读,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职工群众和市场主体权益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的解读比例。坚持行政机关对社会解读、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解读并重,各项政策措施在向社会解读的同时,注重对基层一线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确保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职工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兵团办公厅、党委网信办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优化政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96359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兵团办公厅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十一)规范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在公开工作中增强规范意识,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规范执行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依规审理政务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兵团办公厅、司法局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结合兵团工作实际,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经过信息发布审核后,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性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兵团办公厅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网络安全责任制,确保政务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强化政务网站内容管理,确保信息发布流程完善、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围绕兵团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网站专题专栏,兼顾查阅便利性和内容更新频次,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全面性和科学性。年内兵团各级政务网站ipv6平均支持率不低于85%,稳步推进兵团政务网站集约化工作,加快政务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增强特殊群体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实行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严格底数管理,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优化服务互动功能,高质量回应社会关切。完善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微信公众号为龙头的兵团政务新媒体矩阵, 加强各级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兵团办公厅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规范,各师市要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做好政务公开页面及栏目内容保障,完善所属部门、团场和街道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着重公开乡村振兴政策信息、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工作信息、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以公开促服务,更好适应基层职工群众信息获取习惯,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进在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基层职工群众提供政务信息网上查询、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兵团办公厅、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工作指导和监督评价

(十五)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保障。各师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各单位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经费,确保政策解读、平台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兵团办公厅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有效改进工作作风。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各师市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兵团办公厅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配齐配强专业队伍,鼓励各单位内部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年内,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提升现有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兵团办公厅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抓好工作落实。各师市、兵团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要点分工积极履职,主动开展工作。要梳理出本师市本部门的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完成的依法督促整改。(兵团办公厅牵头,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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