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兵团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围绕履行好兵团职责使命,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兵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 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立足重大战略规划推进政务公开。兵团和各师市要做好本级“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的公开和解读工作,归集整理公开本级历史规划(计划),方便企业、职工群众查询应用。(兵团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做好精准落实宏观政策、深化减权放权、完善监管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以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为目标,根据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需求,做好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的梳理、汇总和公开,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发布工作。(兵团党委编办、兵团发展改革委、兵团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聚力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提升推进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企业群众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更新并公开办事方式、办事条件等信息,依托兵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大厅等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加强市场主体和职工群众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兵团办公厅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突出民生保障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建党100周年“为群众办实事”信息公开。加大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入学等信息公开。深化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继续依法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密切关注涉疫舆情,做到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普及,提高社会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兵团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 紧扣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六)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围绕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乡村振兴、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重点民生领域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惠企利民。(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优化提升政策解读回应。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政策解读。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图文漫画、短视频等形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职工群众看得懂、用得上。(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统筹热线电话、政务网站领导信箱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等线上线下互动渠道,整合回应资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联系职工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诉求的能力。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营商环境、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职工群众生活保障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舆情风险。(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 紧扣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
(九)推进重点政务信息集中统一公开。集中统一公开兵团行政常务会议、师市行政(政府)常务会议等决策信息。在政务门户网站“文件库”专栏集中统一公开规章、规范性文件,根据“立改废”情况动态更新效力状态,提升“文件库”质量水平。(兵团办公厅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线上基层政务公开专栏,推进政府门户网站、兵团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针对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有序开展清理整合,构建多级协同、响应迅速的兵团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健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机制。严格落实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制度,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严把信息政治关、导向关、内容关、格调关,确保网络舆情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方向和价值取向。(兵团办公厅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已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兵团及师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推进制定或修订完善兵团本级和师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兵团办公厅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 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十二)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的必须主动公开的十五类信息范围,不断优化公开方法、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完善内容,确保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面落实。(兵团办公厅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答复,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兵团办公厅牵头,兵团相关单位和各师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0〕50号)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制定落实措施,重点公开与职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对营商环境影响较大、直接关系服务对象切身利益、事关生产安全和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社会舆论关注度高、反映问题较多的重要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相应主管部门按职责牵头负责)
五、 强化组织保障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兵团办公厅、各师市办公室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兵团办公厅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兵团办公厅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监督考核。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考核、评议,科学设置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日常考核、第三方评估、督查督办工作。各师市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兵团办公厅牵头,各师市、兵团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