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兵团办公厅印发《兵团关于取消、下放和承接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决定取消8项、下放1项、承接3项行政许可事项。
此次兵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为: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七类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中量元素水溶肥料、微量元素水溶肥料、农用氯化钾镁、农用硫酸钾镁、复混肥料、掺混肥料)登记;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部分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草种质量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外国人进入国家级自然环境保护区审批。
兵团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为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兵团承接的行政许可事项为:出口国家重点保护的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县级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