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兵团机关各部门,兵直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关于清理兵团机关有关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新兵办厅字〔2015〕12号)精神,经兵团审改办(编办)会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对2014年兵团公布保留的3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兵团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和兵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决定予以取消,现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兵团机关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管理真空,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审批。
兵团行政审批改革组(编办)
2016年6月27日